未结剧目0
燕山府路
23 岁
11 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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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冥婚的仪式,根据上文中提到过的《大唐吉凶书仪》中所记载的冥婚文书,详细记录冥婚仪式仿照生人婚礼程序,其过程大致可分为订婚、迁葬、合棺、合葬。:问曰何名会婚,会婚者男女早逝,未有聘娶,男则单栖地室,女则独寝泉宫,生人为立良媒,贯通二姓,两家和许,以骨同棺,共彰坟陵,是在婚会也,一名冥婚也。
父告子曰:告汝甲乙,汝既早逝,大义未通,独寝幽泉,每移风月。但生者好偶,死亦嫌单,不悟某氏有女,复同霜叶,为女礼聘,以会幽灵,择卜良辰,礼就合吉,设祭灵右,众肴备具,汝宜降神,就席尝飨。
女嫁祭女依男法:告汝甲乙,尔既早逝,未有良仇,只寝泉宫,载离男女,未经聘纳,祸钟德门,奄同辞世,二姓和合好,以结冥婚,择卜良时,就今合棺。
讫在墓祭……今既二姓合好,礼媾冥婚,白骨同棺,魂魄共合,神识相配,何异生存。吉在壬辰,速离高圹。内外悲怆,弥切勿怀,设祭墓文,汝宜尚飨。
耿氏男祥,字少平,年廿,命在金。
孙氏女祥,字阿玿,年十五,命在土。
谨案黄帝司马季主九天啚(图)、太史历记言得用。/今年十二月廿三日,月吉日良,星得岁对,宿得天仓,五男四/女九子法,冢前交车,作舍作芦(庐),穆穆雍雍,两家合同,雍雍/穆穆,两家受福,便利姑蚣、叔妹,共上仓(苍)天,共作衣裳,共作/旃(毡)被,共作食饮,共上车,共卧共起,共向冢,共向宅,共取新(薪),共取水,共/产儿子儿大(女),共使千秋万岁不得犯害家人。生死异路,各有城郭/,生人前行,死人却略,生人上台,死人深藏埋,生人富贵,死人日/远。自今相配合,千秋万岁之后不得还反。时共和合/,赤松子如地下二千石、灶君共三画,青乌子共知要。急急如律令。
第一行和第二行,“曹文”读作“耿氏,男,祥字少平,年廿,命在金”和“孙氏,女,祥字阿玿,年十五,命在土”,“刘文”读作“耿氏男祥字少平,年廿,命在金”和“孙氏女祥字阿玿,年十五,命在土”。按,文中“男祥”、“女祥”应从“刘文”连读,分别指男祥鬼和女祥鬼。关于“男祥”、“女祥”的含义后文还要讨论,这里暂不多说。从照片上的字迹看,这两行文字与后面九行文字的笔迹不同,二者应当不是同时所书。
第三行的“啚(图)”字,“曹文”释作“貵(鄙)”,不可从。“赵文”作“比”,可能是排印错误。“刘文”释作“啚”,并说“即‘图’”,可从。司马季主,见今本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,是古代一位著名的“日者”,即以选择时日吉凶为业的术士。道教文献中也有关于“九天图”的记载,不知是否与此处“黄帝司马季主九天啚(图)”的“九天啚(图)”有关。司马季主精通选择时日之术,依托于司马季主的“九天图”很可能也包括选择时日吉凶方面的内容。至于黄帝,也常常是古代选择类书籍的依托对象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的“五行”类下就著录一批依托于黄帝的选择书籍,如《黄帝飞鸟历》1卷、《黄帝斗历》1卷、《黄帝四神历》1卷、《黄帝地历》1卷等。因此,“黄帝司马季主九天啚(图)”的内容虽无从查考,但从名称推测可能是一种以选择时日吉凶为主要内容的图表或书籍。太史,官名,历代皆有设置,但职掌有些变化。西周、春秋时期,太史掌管记载史事、起草文书,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。秦汉时期称太史令(汉代属太常),掌管天时星历。魏晋以后,修史之职归著作郎,太史专掌历法。这里“太史”和日者司马季主并列,应当是指专掌历法的太史。关于“太史历记”的含义后文还要讨论,这里就不多说了。
第四行“月吉日良”的“日良”二字,“曹文”误释作“晨”字,并将前后文字误读为“月吉,晨星得岁,对宿得天仓”,致使文义费解。“赵文”则将“月吉日良”释作“月吉日辰”,亦不可信。“刘文”释作“月吉日良”,可从。“良”字写法虽然稍显特别,但与“辰”字仍有不同。后面的“星得岁对”和“宿得天仓”对仗,不能像曹文那样拆开。“岁对”和“天仓”都是选择时日吉凶的术语,可参看清代官修选择书籍《协纪辨方书》卷4和卷6的有关记载。“星得岁对”和“宿得天仓”,在文书中仍用来说明“今年十二月廿三日”是“月吉日良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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